報名須知  

處理報名申請時,本校以報名表格上所填寫之資料為準。 

所有名額將以先到先得為原則。 

同學被取錄後,本校將發予收據以茲証明,請即時核對收據上之資料是否正確,並請依照收據上所列明的時間及地點上課,本校將不會另發通知書。一經取錄 ,學生不得轉讀其他課程;如情況特殊,校方或會酌情處理。 

本校將發給同學一張電子學生咭作點名之用,如遺失電子學生咭,需繳付港幣50元以作補領費用。 
 
繳費須知  

同學報讀後,如要求取消,所繳交之學費將不予發還。所有學費及學藉不得轉讓他人。

同學將於該月第三個星期收到下一個月的學費單,請各同學於每月最後一堂或之前自行往接待處繳交下期學費,如於當月上課前仍未繳費的同學,本校職員將不會准許同學進入班房,逾期未繳費同學作未有留位處理,學位將由候補同學補上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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